根据省学生资助管理中心有关通知要求,为做好我校2012至2013学年山东省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申请受理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贷款申请受理时间
各县(市、区)受理贷款学生申请时间为8月1日至9月20日。
二、贷款申请受理对象
贷款申请受理对象为各学院前期报送并经学校审核通过的省内在校申贷学生。
三、贷款额度
贷款额度最高不超过6000元,主要用于解决学生在校期间的学费和住宿费问题,超出学费和住宿费的部分可用于生活费。
四、贷款申请受理工作流程
(一)贷款网上申请
山东省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全部实行网上申请(网址https://sls.cdb.com.cn),今年网上申请时间为7月20日至9月20日。各学院要认真组织通过资格审核的贷款学生做好在线注册、申请信息录入、贷款申请表打印等工作。具体操作办法请参照《国家开发银行山东省分行生源地助学贷款借款学生手册》(见附件)。
我校就读的外省籍学生申请生源地贷款的,须按照其生源地的工作要求予以办理相关手续。其中,属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助学贷款的,参照上述办法组织网上申请工作。
(二)贷款申请受理
申请贷款学生在网上导出并打印贷款申请表在规定期限内到当地县(市、区)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申请办理。
(三)贷款学生账户开立
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资金拨付采用“支付宝”方式办理。各县(市、区)在为贷款学生生成合同时,系统将自动生成“支付宝”账户,用于生源地贷款发放和本息回收。(贷款成功后,学生可通过在线服务系统关注支付宝使用办法或通过登录支付宝网站了解相关操作)。
(四)贷款学生报到注册
新学期开学后,贷款学生持《贷款受理证明》到学院报到,各学院要及时给予注册,并办理相关手续。《贷款受理证明》由学院统一收集整理后,请于9月20日前交送校助学管理中心,由校助学管理中心统一为学生办理电子回执单确认。